在我謀求奴隸翻身得解放的N次鬥爭經曆中,有一次是被逼的。那個時候,我一直充當team裏fire fighter的角色,幹的活遠遠超過了我職責範圍。這時候,team裏有個高一級的職位openning,我們當時的那個小頭頭有點那個啥,不然就是太把我當那個啥了,拿了n份candidate的resumes給我看,說是想聽聽我的意見。我有什麽意見呀?我的意見是一看就怒了,眼淚一紅眼框就掉了下來。我說:頭兒,您是不是當我傻呀?您找的這些candidates,怎麽qualification都比我低呀?你要嫌棄我,我自己走好了。現在聽著挺矯情的,當時可是動了真怒了,立馬收拾收拾打算走人。我那小領導慌了,以最快的速度convince了他的頭和HR,然後我就升職了。升職之前,我那小頭頭和我最後一次談話說:sigh,你要覺得自己合適,可以內部申請啊。。。他後半句話是省了。我想來想去,後來想明白了:)
所以,我覺得你可以放手去申請,這是最溫和的提醒你的頭的方式:老爺,您的長工現在心裏有想法了,您看咋辦涅?然後這老爺有機會考慮給不給你機會,你也就有機會convince他你是不是合適,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