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是commission 嗎,還是bonus?
馬上就要聖誕了,在毫無征兆下(我在這間公司一如既往幹6年多了),突然被公司告知要辭退我(事先沒有任何口頭或書麵的提醒或警告說我哪兒作的不適當),公司性質、構架和人事都很複雜、原因也很長,心裏很亂,先不說誰對誰錯了。打工仔永遠是弱勢的那個。低迷了這麽多年後不敢說自己優秀,但也絕想不到自己會是被辭退的那個人。當然現在人生經曆豐富些了,會反省自己但不會一味自責--希望我可以這樣。
公司提出,希望我自己主動提出辭職。自己辭職和被辭退的區別很大嗎?
1. 我可以以馬上聖誕、年底了,要求過了春節到2月尾再離開嗎?
就是自通知起再呆3個月,想給自己的點時間去找下家。而且年底雙薪和年終花紅都還有份嗎?我認為應該有,至少是按365天平均,現在是12月頭,也應該有90%吧。雖然某人虛偽的說會為我盡量爭取,我不敢奢望。我擔心公司是強勢的一方,會不會不給我?
當然按照本地法律,1個月通知是要的,也就是自通知起再呆1個月,至少也要到這個月尾我可以走。本來也關係不大,但現在年尾,各公司都忙著聖誕晚會、annul dinner、年終總結,誰會請新人呢?所以我擔心1個月內根本找不到工作。其實到2月尾也不很樂觀,但至少我賦閑在家找工作的時間會短點兒。
2. 長期服務金
我們這裏是服務滿5年後(我已經在這工作6年多),法律規定公司辭退有長期服務金(=月薪X2/3X服務年資),但是我公司的payment 是按照“基本月薪+每月提成”來算每月收入的,基本月薪隻占每月總收入的50-60%。提成那塊,員工手冊稱之“提成獎”,但是給稅局的收入年報上用的是“bonus”,
按照本地法律,如果是每月的commission(法條上的字眼是“傭金”) 就可以計入每月收入來計算長期服務金,如果是bonus 好象就不算。
這樣我每月的約一半收入在員工手冊的字眼是“提成獎”,但是在稅務局收入年報上用的是“bonus”
到底能不能算入。“提成”有commission 的意思嗎?現在才明白公司很狡猾的,滴水不漏,從雇傭合同到稅局年收入報表避免任何對公司不利的字眼。
有點明白自己很可能是某些人想往上爬的炮灰了,但這些人在大過年的整這個,也不怕遭報應?
...心中很亂,一片茫然,寫的可能很羅嗦,謝謝閱讀和答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