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到第二輪麵試,對方要以前公司的文檔。感覺別扭,回信說簽過保密協議不能給。
壇子上的兄弟姐妹也都說不能給。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還有法律糾紛隱患。我也真是這麽覺得。
但後來事情有發展,一直沒來得及上來說。
我寫信說不給之後,對方又來信堅持要。提議去掉title footer和所有sensitive內容,就是要看我的工作習慣。我挺稀罕這個機會,最後還是給了。按他們說的,找了個最通用的(是軟件都有的模塊),把所有跟公司有關的都刪幹淨簡化了發過去了。
後來麵試的時候,發現對方是倆architecture。使勁要文檔的原因是擔心我小公司混得久的幹活太沒規矩啥的。可能他們在麵我之前就有很多這方麵的爭論。
我的意思是,這事兒確實不對,確實不該要也不該給。但是real world有很多情況,啥事兒都可能發生。給大家一個中性的例子。萬一以後為這事兒俺真吃官司了,也上來跟大家更新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