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個公司(大概3年的時間)最早招進去的時候是developer,後來(兩年多)主要做project manager (scrum master),中間還兼著做了少部分的開發。
問題1:項目都是我來管的,給頭們的狀態會議也都是我主持的。如果找CTO,她會說我是ProjectManager。但是人力資源那邊我的記錄一直都是developer沒有動過,公司沒有發給我正式的任命為pm的文件。背景調查他會找CTO還是人力資源?一個人的title是怎麽定義的?,title是按照CTO的為準還是以人力資源的為準?
問題2:項目經理可以有常設的,也可以說是跟著項目走的,是臨時的。如果寫這段工作經曆的話能否隻寫Project manager (scrummaster) 不寫developer了?還是說我必須寫developer+ProjectManager?
現在想申請projectmanager職位,對這個問題不知怎麽把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