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大公司,工資略為高一點點,意義不大。但是,是 contract to hire。人力曾經信誓旦旦的說過公司對這個職位有long-term的計劃,可是這年頭,who knows。本人喜歡這個職位的原因是覺得有上升的空間:這個公司是個跨國公司,項目也都比較大,覺得能夠學到些東西;而且根據contract期間的表現,如果轉正的時候還是有可能衝頂一下manager role的。不過如果不轉正的話,一切就都灰飛煙滅了。
B:小公司,常規offer。是 permanent. 會比較穩定,也沒有什麽壓力。
另外自己比較猶豫的是第一個麵試的過程時間很長,而且拿到offer後因為辦種種手續,公司已經等了1個多月了。總覺得如果據了真的是比較傷人品,尤其是覺得對不住recruiter。
兩個offer對家庭的影響程度都是一樣的。離家遠近也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