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正在換工作,新公司上周把我的H-1b transfer application交了,是premium processing,大概這周就能上班。不過我還沒有和現在的公司說。現在離年底發獎金很近了,我想看看能不能拖到拿了獎金以後再辭職。不知道怎麽說,也不知道會不會讓新公司對我有不好的看法。
現在幹活的是個小的IT consulting公司,獎金大概有20%,也不是小數目。而且我從新公司拿的signing bonus也沒有這麽多。新公司是個大公司,辦事非常的拖遝,從開始電話麵試就很慢。我六月申請的工作,過了一周多才有HR screening,就說了幾句話。然後等了兩周有了一次電話技術麵試,之後約的on site就到了1個半月以後,接受offer以後,有等了一個星期律師才聯係我辦簽證。我把材料交齊了,他們居然過了4周才交出去。對不起,我又羅嗦了。我的意思是新公司好像不著急。
如果我想等到拿獎金再開始新工作,怎麽和新公司說呢?說想幹到拿獎金,肯定不好。能不能說有回國計劃呢?這樣開始工作之後就不會休長假。還是想什麽其他的理由?
還有我覺得一旦和現在的公司說了,獎金就拿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情況。這樣一來,就要等拿到獎金再通知現在的公司,那就要一月底才能上班了。好像時間有點太長了。
能請有經驗的兄弟姐妹給我出出主意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