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離開公司後,就不可以保留、使用公司郵箱裏的郵件。
你私下做備份,這事兒不可以拿到台麵上。
不可以拿到台麵上的東西,自然無法給你想象的保障。
簡單地說:非合法手段取得的材料,不可以作為證據。相反,四姑媽說了,拿出來反而變成小辮子。
不成立
所有跟帖:
• 那我辭職的時候,是不是要把自己的郵箱清空? -青山翠穀- ♀ (89 bytes) () 08/13/2010 postreply 14:14:17
• 除非是小得不起眼的公司 -胡說之- ♂ (152 bytes) () 08/13/2010 postreply 14: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