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咋啦這是。自己人,咱求同存異啊咱。

來源: 驢驢 2010-08-10 07:59:3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78 bytes)
俺曾經狠能加班,尤其單身沒娃的時候。後來發現這不是可持續發展的路子,咱不能幹一輩子血汗工廠啊。
而且俺發現一旦以加班為前提取悅manager,就不幸被定型了,以後頭兒對你的默認期待就是work hard。對雇員來說,這不是上策。俺甚至偏執的認為,這是讓頭兒高興的最差選項。絕對是犧牲自身利益換取不對等的好處。
從頭兒的角度想:如果你底下一人特能加班,一人幹倆人活,你不一定會優先提拔此人。他/她最適合的崗位就是埋頭出活啊。

但肯定不是絕對不加班,而是要有策略的加。在頭兒最著急的時候,公司/部門內可見度最高的時候加。適當的給人急人所急、有責任心的印象。而不是任勞任怨。這兩條有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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