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我LG以為隻要他沒有做錯,他們就不能無緣無故把他辭退。我跟我美國的同事說,我美國的同事建議我LG去找HR談,並找個律師谘詢一下。不過目前找工作最要緊。
其實在寫evaluation的時候,他們就已經想把我LG辭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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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不要你不需要理由的,別白費勁了
-houston_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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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2010 postreply
21: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