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給對方/上司寫一封“抗議”的電郵,明裏表示不滿,實際上是對事情前後做了簡單但是有力的證據記錄。
如果別人反告你誣蔑,你有證據反駁嗎?單憑一張嘴說說是不夠的。
如果沒有直接的人證物證,有沒有書麵記錄?比如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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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imple reply email could deny everything as well
-mdx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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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10 postreply
11: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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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我往的通信記錄正是證據,不過看來這個也沒有。
-難得小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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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10 postreply
14: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