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給對方/上司寫一封“抗議”的電郵,明裏表示不滿,實際上是對事情前後做了簡單但是有力的證據記錄。
如果別人反告你誣蔑,你有證據反駁嗎?單憑一張嘴說說是不夠的。
如果沒有直接的人證物證,有沒有書麵記錄?比如
所有跟帖:
• a simple reply email could deny everything as well -mdx369- ♀ (0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11:58:41
• 你來我往的通信記錄正是證據,不過看來這個也沒有。 -難得小馬甲- ♂ (14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14: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