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感覺你的精神因為這個事件受到了影響而不能進行正常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而不是對付什麽人的,你自己的身體最重要,你不關心誰關心! 至於打人的人如何處理是公司的規章製度決定,你已經報告了HR,你的職責做到了。
整個事件就兩個要點:
1。報告違反公司規章製度的事件;
2。保證自己的身體精神健康以能進行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做事要從自己的角度去考慮,不要有報複對付人的想法,你做到了以上兩條,副產品就是那個同事可能會被開除或者被警告,肇事者的結果你是沒有控製的。唯一能控製的結果是保證自己的身心健康。
我怎麽覺得你還是沒掌握要領呢?你看醫生是因為
所有跟帖:
• 對。這事已經做完了。 -吃糖?- ♂ (0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09:24:45
• 明白了。小謀。為自己辯解一句。我也不是不得要領,是分不清主次。 -本蟲- ♀ (0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10:39:45
• 幫這理解一下,傷害除了PHYSICAL可見的以外,還有精神層麵的.比如你開始覺得害怕那個環境,不安全感等. -julie116- ♀ (0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10: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