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到另一個老板幫忙終於快把論文發出去了,可原來的老板知道後馬上就出來搶功,說這個工作用她的基金完成,應該它負責,我和那個老板為甚末沒把她列為責任作者。。。blabla...(TNN,想得我都生氣,略去1000字吧)結果是這個論文又擱淺了,大家準備打吐沫仗。
不想再讓她耽誤了,盡快出版這2篇論文對我真得很重要。但不知該怎末和這個老板交涉好不讓她再窮攪。整個工作的設計到實施和論文的完成都是我一個人,但用的是她的研究基金。但按理這工作是原單位的也不是她個人私產。我該怎末辦這個棘手的問題?請大家指教。--碰見個jerk老板真是倒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