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回帖!
(1)如果我說我不能提供最近這家公司的reference,那新公司就明白我和這個老板關係不好,或是被迫離職了。他們會因此決定不錄用我。
(2)如果背景調查上的employment ending date與resume有兩個月出入,不會影響被錄用,那當然就說還在工作了。那就免去了問題(1)。對嗎?
(3)和(4),同意你的comments.
如果背景調查上的employment ending date與resume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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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month difference is OK
-黃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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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2010 postreply
17: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