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簽證工作問題

我有一個朋友要從多倫多到美加邊境的城市來住。她的工作能力和背景很強,想在加拿大開一個公司,然後在美國工作。這樣就是以公司對公司的情況工作(她開的公司給她工作的公司發INVOICE 來拿工資,這樣就不用兩邊都交稅了。獵頭說有3種情況
1. W2
2. 1099
3. CORP TO CORP
但她應以那種情況(1,2,3)來和獵頭公司工作和啥樣的簽證在美國工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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