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用單位請我一個多月之後再去談合同是什麽意思?

上周收到頭頭的email offer,大致講了一下薪水和工作開始日期,說是讓秘書這周再跟我約個時間去跟他具體談合同和薪水問題。他自己這周去度假。

今天收到秘書郵件說是meeting定在3月下旬,讓我確認。現在才2月,要過一個多月才見讓我感到很奇怪,而且提前那麽久確定一個約定也是件很奇怪的事。秘書的郵件標題就是寫的日期,郵件內容裏又重複了日期,感覺不像是寫錯了。可是真要3月多才meeting讓我很不爽,他們難道認為我不會有別的offer嗎?

請教大家我現在該怎麽辦?打電話去問秘書為什麽要拖到3月嗎?要怎麽措辭比較好?還是回郵件問她呢?可以問她有沒有可能是月份搞錯了?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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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閑著 -6sa7- 給 6sa7 發送悄悄話 6sa7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8/2010 postreply 13:53:29

忘了說,offer說工作是從4月開始 -dontworry- 給 dontworry 發送悄悄話 dontworr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8/2010 postreply 13:53:46

沒啥意思,這是他們的進度。 -sigma- 給 sigma 發送悄悄話 (42 bytes) () 02/18/2010 postreply 15:01:37

同意,沒啥意思。 -吃糖?- 給 吃糖?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02/18/2010 postreply 15:16:25

不要問了,人家就是按部就班,肯定不是個急著等人用的位置。 -Beenthereyes- 給 Beenthereyes 發送悄悄話 Beenthereyes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8/2010 postreply 16: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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