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過去HR complain其他組經理的事。你既然已經調到B組,就不應該直接給A打交道,他要安排工作給你,提醒他通過公司的proper command chain行事,而且一定要CC你目前的經理。
看過國會的辯論嗎?不是台灣那種直接操家夥打架的國會。辯論雙方為了避免name calling和直接互相指責,在辯論中都對第三方(即:議長)說話,like: Mr. speaker, blahblahblah
你在涉及到A組的有關事務,應該直接寫給B組的經理。特別是在A對你們的設計有疑問或者特別要求時,切記,這是你們這個組的設計,不是你個人的,你最好徹底拋開以前跟A的任何恩怨,需要解釋時,你向自己的經理解釋,頂多CC A經理,甚至連cc都免了,把你的理由擺給B經理,讓B自己向A解釋。
你越過自己的經理直接跟A對話,你自己的經理有時都不便中間插進來,並且會給B造成不良印象。你的經理是你們組的發言人,你不是。你就不應該跟A有直接的email往來。既然在B組,B manager是你們組的發言人。切不可脫離command chain行事,搞得裏外不是人。
這樣的衝突裏,你要設法將B經理拉進來,需要打架也是他跟A去打,輪不到你赤膊上陣的。玩得好,你在後麵看熱鬧就行。
現在你明白去HR反應情況的念頭有多荒謬了嗎?
絕對不應去HR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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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t:).
-smile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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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10 postreply
14: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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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true!
-娜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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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10 postreply
1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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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很好,沒有胡說阿。
-本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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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10 postreply
16: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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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絕對不應去HR
-yijib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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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10 postreply
18: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