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麵試在美求職者

本人在美,發簡曆至一香港律所(在美沒有office)求職後,收到回複,說他們會安排
一個 initial
會談, 同時問我是否在近期有計劃去香港以便他們安排一個日期。但我本人目前無此計
劃,認為去的話
至少等到別人要我的可能性較大或者當同時有幾個麵試的情況出現。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回複他們比較妥當(不至讓他們覺得我不尊重他們或對他們興
趣不大,其實我
還是很有興趣,背景和他們的業務也一致)?我可以向他們建議video或phone 會談嗎
?像我這樣的情
況,對於initial 會談,律所使用video或phone 的方式比較普遍嗎?

感激大家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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