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老公接受了offer,但是我卻高興不起來。

本帖於 2010-01-10 11:04:45 時間, 由版主 美國老土 編輯

我的觀點是,再多的錢也沒有一家人在一起好。人生就幾十年,工作隻是謀生的手段,家庭才是最重要的,何況你還有孩子,一般能和孩子呆在一起的時間就10多年(轉眼孩子長大飛走就沒有機會了),特別孩子小的時候更需要完整溫暖的家庭。別兩地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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