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沒有高人有辦法,除了指責當事人外。

我說了,這是不公平的,現實生活中9點10點到公司的大有人在,晚到的人通常下班也晚,沒聽說誰因此被解雇了。在美國,就沒有對老板的製約機製,幾乎就是她的王國的皇帝,讓誰死誰就得死。

這次其中一個人被LET-GO,是因為有個CONTRACTOR和老板關係特好,老板想把位置空出來給她扶正。

既然你們都沒什麽好辦法,我就要試試詛咒,讓她下輩子到地獄裏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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