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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個很沒主意的人,但被生活所迫,不得不做些決定。這個聖誕節過得實在太窩火了。去年冬天老公公司不景氣,生產都停了,我不得不接受已在手裏半年的offer去美國工作。在我去美國之前, 我發現我們家的屋頂有點漏, 就讓勞公修,如果修得及時,天花板不會被破壞,這轉眼一年的時間,這幾天聖誕節下雨,屋頂不但漏,天花板都被破壞,不得不換。 孩子也沒代好, 成天打電腦遊戲, 兒子正是teenager的時候,雖然我知道很難, 還是把他帶到美國。老公的工作沒我的好,他也願意到美國工作,但沒有機會,我正在努力幫他找。但如果我願意回來,最差我能找到博士後的位置。不知道我該不該回來,老公說我的工作太好了,放棄可惜。這種情況下,我們該不該把加拿大的房子買了,在美國買?因為加拿大的房子最近漲了很多,美國跌了很多?should I wait until LG join me to buy a house, in this way, my son has to live in an apartment for one or two more years. 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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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工作合適不合適再說吧 -豬胖子- 給 豬胖子 發送悄悄話 豬胖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30/2009 postreply 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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