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公司A 的job offer,但是需要relocation,從東岸到西岸.這個offer的有效期是一周.我正在interview另外一家當地的公司B,很有可能得到這份工作,但是最快也要12月底才能確認.我在加拿大,公司A在美國,我更希望去B公司. 我擔心拒絕了A,B也沒成,我就一個offer都沒了.請問我應該怎麽辦?
請大家幫忙分析一下, 有關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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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接受OFFER,但遲些才開工,等B來了再拒A
-馬騮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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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9 postreply
13: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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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B講已經有OFFER,讓他們進展快些。
-默默潛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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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9 postreply
13: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