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領發失業業救濟金一年。並順利地填寫了續領材料。因為加州房租太貴,搬到
了兒子的州,共住一起。繼續找工作。本該繼續接到失業救濟金支票,卻等來了一
封加州政府的信,說是兩周以後對我進行電話 Interview,而且能否繼續領到失業救濟
金要取決於電話 Interview 的結果。一年來一直很順利地領救濟金,按期填表,並報告了
找工作的失敗情況,結果政府的來信卻不說原因,就說有可能切斷救濟。換州居住
也是合法的。不知何故如此,也不知政府的 Interview 要問什麽。應該怎樣答複。政府這
樣做,至少要少領到一個多月的救濟金。還有可能完全斷薪。工作了幾十年,雇
主一直在交納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