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份工就是contract,從intern開始,一周後,當時的老板給我轉成了contract to hire,並且說6個月後transfer to full time。我做到5個月的時候離開的,怎麽說呢,我的道行不夠,剛出校門就做contract,讓我沒有歸屬感。而且,當時的老板就是用“我們還需要考驗考驗你,過幾個月之後才能作決定”之類的話來搪塞我,搞得我很煩,好象我要娶他們家獨生女兒做老婆似的;而且實在是太累了,布置超多的活,常常午飯時間和我meeting,我記得我還暈倒過一次。
但我確實拿contract的薪水去和新公司談數了,也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