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在國內的時候,常常在一起玩。他是個矮小沉默的男人,有點黑,說話慢慢的,做人,至少對女性,非常地禮貌周到。不過,我的男性閨蜜告訴我,他就是一披了羊皮的狼,色狼,而且是不帶葷就不開口的那種色狼。
他應該也是英文背景,當時在做生產線主管,管滿滿一生產線的女工:) 。他的愛好之一是寫東西,基本上都是月黑風高,奸-夫-銀-婦,在草地上到處留鼻涕的主題。我想我一定做錯了什麽,讓他把我認同為文藝女青年,時不常郵件就發過來,讓我奇文共欣賞。這讓我有一段時間很困擾:MM我怎麽看都很良家呀?他這是為什麽涅?不過時間長了也就疲了,他跑來問我感想,我一般都簡短地告訴他:我給弄堂口賣燒餅的王小二當黃色手抄本了,或者,這次不錯,含蓄,我給你改投<知音>了。
他從來不生氣,依舊禮貌周到,然後,繼續文藝騷擾。
我出國後沒多久,閨蜜就告訴我,他辭了工作,到英國念一個很小語言學校,是英國文學,還是比較文學,我記不清也搞不明白。閨蜜說,他整個就是一鼻涕進腦。我很罕見地厚道了一把,一句評論也沒有說。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了他的消息。
今年5月,我回國,見到了一堆一堆的朋友。我發現人人都有傾訴欲,一張嘴就閉不了口。問到我,一句“湊和” 就可以總結概括。本來也是嘛,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凡此種種,不足與外人道也。你真的讓我想起那個朋友,想起他的那此比較文學,其實,我一點都不了解他。也許,對他來說,人生的如意不如意,滿意不滿意,歸根到底,不過就是一句“我草”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