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覺得已經有一個on life的,可以work的. 為什麽要再花600小時做呀! 又不能給公司帶來直接的效益.
但是他們就按排讓我做了. 但在這幾個月中, 隻要有點什麽事,我就得停下, 去幹其他的TASK. 這個項目是prority最低的. 可是工作量又很大,我還得meet deadline. 我想這就是為什麽我老板後來反反複複跟我說的:"I put you to a very difficult situation".
但是我還是覺得有點自責,一定是不我不夠好. 如果我是很好的話, 別人怎麽會讓我走, 即使我想走,人家都會舍不得.
我就是想搞清楚這裏麵,百分之多少是他們的不是,百分之多少是我的不是.
這個Project從一開始老板是不想做的,公司的最大老板也更不想做
本文內容已被 [ expectingMM ] 在 2009-10-17 00:04:5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