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那塊問的好詳細,不說好話的真不要做reference

俺時常想,其實簡曆完全可以造假,隻要有人在某家公司可以做俺的reference,就把那家公司寫在簡曆上,俺第一份工是隔壁大叔做的保人.保證小喜不偷不搶,不賴賬,會打躬,會作揖,借了書會還,走的時候會關門.對了,其實reference就是舊時代請夥計要的擔保人.

其他都好說,年份,部門,薪水.惟獨"Eligible for rehire",關係不夠鐵的可不敢亂給做.

忍字心上一把刀,就是被炒也要腆著臉再回頭去求人,打工仔苦啊...

P.s.頻繁換工作的好處就是可以挑老板做reference.而且,當你有工作時去找工作,雇主一般不要求reference,他們會偷偷打你公司電話看你在不在那,這心理其實很BT滴說,好像被炒的都是次貨,隻有跳槽的可以待價而沽.

謝謝BZ!你的web越辦越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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