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們財務分開,他養兒子和我...我基本不花錢,除了吃飯。--你日常生活開銷在花他的錢,還是你自己的錢?
2. 我的錢存起來,為了我們家。--舉個有說服力的例子,比如在供房子/車子/孩子的教育什麽的,而不是將來的打算。
3.買衣服和旅遊消遣我自己掏錢。--of course,他同樣的行為是不是問你要錢?
4.當初我懷孕生子時他說錢是他掙的,我沒支配權,要存錢自己掙。那時說我掙錢就是我的私房錢,不用補貼家用。---我感覺,好像他是用"私房錢"來刺激你工作掙錢,而不是很表麵地意思,在公平的基礎上。
5.他的眼睛從來沒有離開過我的錢袋。想方設法找我要。 ---請舉個例子。
6.憑什麽他的房子我就沒份,憑什麽他掙的錢我不能支配,--你們倆在同時供房麽?還是“你的錢存起來”?
7.我不讚成用離婚來解決矛盾。---很同意,但有時很無奈。
我感覺:不管如何,感覺你們倆根本沒戲了,不管錯在你老公還是你,或者50%/50%,錯誤已經釀成,感情幾乎沒有,剩下的就是一個字:錢。
結論:不用公審,離了算了,如果不是為了孩子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