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月前因一題之差, 在獵頭A公司錯失一職位. 當時我一再跟A強調是否幫我在用人公司說說,至少安排一個麵試, A說沒達標不能向公司送簡曆.
獵頭B公司沒登廣告, 消息傳到我這裏, 我投了簡曆後就沒了消息.
上星期四A給我打電話,說這家公司要重新再看看五個月前投這個職位人選的簡曆.因我還一直處於找工階段, 就發了份更新過的簡曆.
上星期五在網上看見B登了廣告,猜因該是同一家公司要人. 投了簡曆後不到二十分鍾,B打來電話約星期一到他那兒見麵.
星期一到了B那兒, 交談之下都很滿意. 但規拒不變, 先得測試. 用人公司有規定,測試沒過的候選人要等六個月後才能重來一次.電腦裏有計錄.
B用了婉轉的方法, 我達了標, 昨天己到公司進行了麵試.個人感覺還行, 麵試的領導說還有候選人,然我等獵頭回消息.
剛剛A給我打了電話, 說是要盡力幫我在公司麵前推薦我.
我說我回了B公司上星期五的廣告. A是星期一才出的廣告. 我沒講己經跟公司麵試過了
我現在需要的是一份我能勝任,薪水合適的工作.至於跟誰簽工作合同,我無所謂.
A和B為了爭業績, 又得開戰.
現在想問問各位, 我最終不會成了A和B的犧牲品吧.
這年頭,找份工作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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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獵頭,同一職位和我
所有跟帖:
• 即然已麵試了就跟A講一聲,加強你在A的籌碼以後好合作。因為 -多哥- ♀ (41 bytes) () 07/09/2009 postreply 06:12:09
• 謝多哥 -espoir- ♀ (101 bytes) () 07/09/2009 postreply 12:01:36
• 不用謝。現在很好但也要防不測。一般來講 -多哥- ♀ (127 bytes) () 07/09/2009 postreply 12: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