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我還軟還老實。
她第一次給你評不及格的時候你就應該反抗了。我們公司平分最後是要員工簽名的。如果不同意評的結果可以拒絕簽字。你在第一次的時候如果明確表示不同意她的給分,然後找她的領導反應,要求重評,重審,她絕不會這樣順利輕鬆的把你欺負到死。你做的工作擺在那裏,她不可能評的差太多。除非你自己完全不反抗。你第一次接受了,以後又接受一次,到第三次你再反抗就太晚了,因為你的評分和performance都有history了。很難再改變別人的印象。
即使如此,你也不應該主動辭職。你替她把所有事都省了。這個時候找大老板或HR匯報,就算你還是走也有些效果。你可以要求換組,說不定能成功。你沒什麽可loose的了,撕破臉大家難堪,但是你反正也要走了。你無非怕影響將來找工,但是這麽惡劣的老板,你認為你可以信任她做reference嗎?還有三次惡評,是不是跟fire的效果差不多了?這個我不是很懂,不知道新公司有無可能看你過去的評論。
總之你不要太生氣傷心了,你是太善良了。我很理解你。我也是這種人。下一次一定要試著保護自己,不能存僥幸心理。Hug and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