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那麽嚴重,我覺得可以發。但郵件裏說的

是兩件事。第一是那天LZ work from work, 而公司算成了病假。2樓主想搞明白病假用完了,是不是就用修假頂替(好像我以前工作的地方是這樣)。
這事最好分兩步走:我覺得樓主先把第一個贏過來再問第二件事比較好。郵件可以就提一件事,如果樓主態度強硬,公司多半會改過來。以後再問第二件事,要公司的文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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