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論,委婉提出意見和看法就行了。如果沒有明白人,就更不要去

論對錯。隻要你沒決策權,一切都與你無關。別人錯了,你根本不用急,赫赫。

如果你過去很有信用和影響力,又有明白人在,同級時,點到為止就是高境界(用問問題的方式,或者用文獻和其他來源的信息去輕擊對方)。其它場合,別人不問最好不發言。但如老板要彈藥,可以適當給點。

任何場合,爭論為最下策,盡管你是對的,跟上司去爭,隻會讓自己死得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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