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實可以看到其中的技巧。
不過我當時是直接發給這個人簡曆的,因為我沒找到他們本地office的HR的聯係方式。
按混混的說法,如果我這時候打電話過去,那個人會不會很生氣我不但有他的email,還有電話號碼。。。
哎,沒經驗,早知這樣讓朋友遞了。。
多謝多謝!老土壇主,真是佩服!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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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跟他割肉, nice.
-竹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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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2009 postreply
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