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混亂。無罪推定是法官正式定罪的事。觀眾不是法官。另外警察捉嫌疑犯也不需要先定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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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你讀過他的帖子嗎?但警察捉嫌疑犯是需要證據的。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7:22:31

看一點點。孫維當嫌疑犯也是有證據的。不然警察不會捉她去審啦。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7:25:05

唯一的證據就是孫有機會接觸TA。但沒有別的證據,警方隻好解除她的嫌疑犯身份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7:28:14

警方解除她的嫌疑犯身份,觀眾沒有啊。就像OJ都被法官判無罪了。觀眾照樣認為他有罪。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07:29

警察抓人你就想象是有證據秉公執法,放人就是違法枉判。不都是一撥警察麽 -千重雪- 給 千重雪 發送悄悄話 (38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13:01

注意邏輯啊,同學。同一撥警察就不可能了嗎? 一個人做完好事再做壞事很常見的。哈哈。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19:51

你還好意思談邏輯。按你的邏輯也可以反過來認為:無證據抓人,秉公放人 -千重雪- 給 千重雪 發送悄悄話 (116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26:54

警察本來就有證據才捉人。放人的過程也有內部警察出來講過啊。不是我臆測。是你臆測。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29:30

都是有證據捉人,那怎麽來的冤假錯案 -千重雪- 給 千重雪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34:04

不是抓人,而是審問。審問很常見,隻要有點線索,就可以審問。離證據還遠著呢。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37:05

我是順著他的話說,讓他展現一下邏輯 -千重雪- 給 千重雪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38:57

那裏來的冤假錯案?這個案子都還沒有公開結案,隻是不了了之而已。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40:19

這個案子的結局是警察搞的亂七八糟,到現在都收不了場。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45:20

你去讀讀他的帖子吧。最大的責任是清華,跟警察。跟孫的背景沒有什麽關係。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48:49

上麵的批示是:秉公辦案。是朱家先上書,然後孫家再上書。孫家上書隻是要求秉公辦案。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51:29

公開的上麵的批示當然都是表麵文章啊。領導一般隻要一句話暗示下麵就明白啦。基本國情啊。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54:50

他的貼沒啥價值。他的貼跟你我的貼一樣,沒有價值。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52:44

他的邏輯推理,分析很有道理。你仔細讀讀就感覺出來,如果你不帶偏見的話。 -相對強度- 給 相對強度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55:58

邏輯推理和分析我自己最在行。我不需要看他的。嗬嗬。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58:53

我一般隻關心有沒有有關這個案子的新的信息。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9:00:29

你的邏輯水平真的很差。同一撥人做兩件事。應該就事論事。你卻是論人。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31:32

我當年也好好讀過朱令案的細節。哈哈。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7:27:09

你有沒發現”證據“? -用戶名被占用了- 給 用戶名被占用了 發送悄悄話 用戶名被占用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7:29:30

要是有確定的”證據“,或者沒有什麽證據,這個案子現在就不會有爭議了。 -蒙得- 給 蒙得 發送悄悄話 蒙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5/2013 postreply 08: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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