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女士的錯誤在於思維不嚴謹。她舉得 MALL 在北京就一個,再有一個稍微微小一些的。

北京這麽大這麽多的人口交通又非常的堵,除非你住在這個MALL 附近,否則去這MALL在路上就要花1到幾小時的時間,如果她說住在這個MALL 20 分鍾車程以內去這個mall 購物等要比美國方便省時間那是可以的(這裏且不說由於人口組成,消費習慣觀念的不同導致兩國在這方麵是否有可比性;也且不說這個mall 裏有沒有普通百姓日常所需的便宜的東西),再遠的人去這個mall 就不見的比美國方便了。如果想使每個北京人都能快捷方便地進入這樣的mall 消費,那得有幾十個這樣的mall, 那樣的話這樣的mall 恐怕都要關門生存不下去了。所以這樣的mall  數量不會多,在中國的消費對象也隻能是比較有錢的比較時髦的少數人,而不是為每一個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服務的。

如果香草在北京就住在這mall 旁邊,以她的消費習慣消費能力對她自己而言在北京比在美國更方便那是對的。 但她以一個北京的極端的 mall  與自己在美國普通城郊的日常購物等做對比得出中國在這方麵比美國強這麽一個比較普遍性的結論是不嚴謹的,那個mall 不具代表性。如她住在離這個mall  1,2小時的地方她還會說這樣的話嗎?

中國在進步在發展,這是事實也是好事,但因此拿來與美國做對比的話,作者應該知道這是很容易引起爭論的話題,那自己的描述就要盡量的客觀,思維要盡量的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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