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了電擊也沒什麽可指責的。那女的為什麽就不能安靜下來,配合警察呢?她不懂英文不要緊,但店員的手勢也應該能看懂吧,既然請她離開,那就應該馬上離開,你可以隨後通過正規途徑向蘋果公司反映情況,甚至可以投訴店家。但在人家的地方內大吵大鬧,實在不應該,人家請警察來也是迫不得已。警察來了,可以跟警察說明,耐心說明,如果不懂英文,完全可以安靜下來,配合警察,等待翻譯的到來,我相信如果心平氣和,這麽一點小事,警察也不會太為難她。可是從畫麵上看,她拚命掙紮,大吼大叫,至於嗎?她在掙紮,與警察糾纏,那對不起了,警察肯定認為她情緒失控了,隻能鎖她。而隨後她應該沒費多大勁就被放行了,於是就鬧新聞了。
打個比方,警察在馬路上查駕照,你能怎麽辦,隻能按警察指示把駕照給他,如果警察需要其他東西,你還必須配合,把保險單給他,可能還要進行酒精測試,這些你都得配合。你如果不配合,大吼大叫,在地上打滾,試圖與警察"博擊",那對不起,警察肯定會覺得自己受到威脅,開槍也有可能。
自己也試過被警察查駕照,無非就是停牌時停車不規範,警察馬上讓我停車,查駕照,查保險,在電腦上查看我的駕駛記錄,看到我態度一直很溫和,也沒有什麽壞的記錄,就對我說:你可以走了,不過下次注意停牌前一定不要跨越白線停車,要在白線後把車停死。大多數的警察是文明執法的,隻要配合,基本沒什麽事,解釋清楚了,肯定沒事。
這女的做法有點太激動,太激烈,難怪警察這麽對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