瘸腿的民主還不如專製。

民主是一個係統工程,並不是隻有選舉這一件事情。這幾天我在研究印度的情況,就發現他們的民主相當瘸腿。

首先,民主國家應該是大市場小政府,至少不應該有過企吧。美國隻有郵政一家國企。印度呢?無數。掌握了經濟的相當一部分。

然後,民主國家大多都是聯邦製,兩極政府三級管理。但是印度其實是中央集權的國家,地方上選出來的官員對中央負責而不是對選民負責。這就亂套了。

海洋法國家應該是陪審團製度吧。但是印度的法庭法官擁有極大的權力,可以斷案。

如果說通脹是一種貨幣現象的話,那麽腐敗就是一種權力現象。隻要權太大,那麽就不可能有真正廉潔的政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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