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很多錯誤觀點,實在不值得一駁

來源: trendspike 2012-02-27 16:49: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32 bytes)

比如:“拿不出任何直接證據,隻靠自己的邏輯跟文本分析就判罪。是台灣在白色恐怖時期慣用的流氓邏輯。因為這種流氓邏輯,過去有數千條人命枉死”。把方舟子的質疑比做白色恐怖,方舟子能關你進牢房?方舟子打了那麽多假,哪個人因為他“枉死”?肖傳國買凶殺人了,幾個月出來還開醫院了呢。

按照作者的觀點,還有那個公眾人物可以被質疑呢?所謂合理質疑,是要100%的合理證據,還是80%的合理證據?還是55%的合理證據?這個界限到底是在哪裏?

按照文中作者的意思,是要100%的證據。那麽假如路金波站出來指證韓父代筆,那我們是不是就算擁有了合理質疑的證據了呢?要是作者認為這個證據夠了,那麽下麵一個問題,路金波的指證又有多少可信度呢,是100%,還是80%,還是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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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上的傷害有時更勝肉體上的傷害 -FHZM- 給 FHZM 發送悄悄話 FHZM 的博客首頁 (39 bytes) () 02/27/2012 postreply 17: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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