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將徹底摧毀中華民族賴以存在的倫理基礎
張宏良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更是國家的細胞。支撐國家存在的是家庭,而維護家庭存在的是倫理,特別是對於中華民族而言,家庭倫理是社會最重要的倫理關係,一旦家庭倫理被摧毀,整個民族必將亡國滅種。曆史上中華民族曆經劫難、飽經憂患而綿延不絕,成為四大文明古國中唯一留存下來的古老民族,就在於中華民族的家庭倫理從來沒有被摧毀過。家庭倫理如同大樹的根須一樣在支撐著中華民族這棵大樹,無論遭受什麽樣的狂風暴雨都依然枝繁葉茂,生機盎然。
然而,作為中華民族存在最根本基礎的家庭倫理,將要被徹底摧毀,中華民族這棵大樹將會被連根拔掉,這就是2015年12月27日出台的《反家暴法》。在中華民族的政治倫理、自然倫理被摧毀之後,現在輪到了家庭倫理又要被催毀。政治倫理被摧毀,導致了從政治到社會的全麵腐敗(以往社會隻是官場腐敗,今天則是空前未有的全民腐敗);自然倫理被摧毀,資源枯竭,環境瀕臨崩潰,除西藏之外,已經很難找到一口幹淨水和一絲新鮮空氣,沒有瘟疫而滿街戴口罩,在人類曆史上還是第一次出現;可是很少有人會想到,一旦家庭倫理被摧毀,整個民族將會變成人間地獄,人人都將會變成惡魔,那種恐怖絕不是亡國滅種四個字所能概括的。想起來我們都會恐怖得渾身戰栗,然而《反家暴法》正在把中國推向這一天。
我們反對家庭暴力,但是中國家庭與西方家庭存在方式的不同,決定了東西方判斷家庭罪惡的家庭倫理有很大不同。在中國,雖然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打罵是錯誤的,但是這種偶爾發生的互相打罵是可以原諒的,而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把對方送進監獄則是不可原諒的。特別是中國父母對子女的打罵,往往是為孩子好,而不像西方國家那樣,家庭暴力往往源自於利益的衝突。大家試想一下,一個人因為遭到父母打罵——這種打罵還是為了自己好——而把含辛茹苦的父母送進派出所或監獄,那麽這個社會的道德倫理會崩潰到何等程度!
忠孝一直就是中華民族的核心價值觀,其中孝又是忠的基石。中華民族能夠把諸多民族融為一體,依靠的就是這個忠;而東方文明能夠輝煌燦爛成為人類發展的方向,依靠的就是這個孝。沒有忠,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大一統;沒有孝,就沒有輝煌燦爛的東方文明。滿清入關幾十萬人能夠統治數億人口的中國,靠的就是“以孝定天下”。正是這個孝字,使整個中國接受了滿清的統治,因為滿清接受了中國文化。可以說,在整個中國數千年發展過程中,忠和孝一直是支撐中國宏觀社會和微觀社會的兩大基石,而今天,法律黨卻弄了一個什麽西方世界的《反家暴法》,要把支撐中國道德倫理體係的基石徹底摧毀。這完全是在刨掉中華民族都文明之根,倫理之根,存在之根!
正是因為忠孝是中國倫理的兩大基石,所以自古以來,父子長幼的倫理秩序我一直被納入社會政治管理的範疇之內,古代所謂“十惡不赦”中的一大罪惡,就是對父母不孝。新中國建立後,家庭倫理仍然被納入社會政治管理的範疇之內,政府部門有工會婦聯專司家庭問題,每一個單位每一個街道都負有處理家庭矛盾的管理職能,並且有專人負責,還有工會婦聯,一個人如果違背家庭倫理,是要受到黨紀政紀約束的,是會影響其發展前途的。隻是無論古代社會而是新中國,處理家庭問題的原則仍然以孝為核心,要求父慈子孝。就這一點而言,毛澤東時代的新中國是對中國傳統文化和傳統倫理道德的最大傳承者,隻是不是全盤照收,而是取其善而去其惡的批判繼承。
家庭問題與社會管理的切割,完全是改革開放以後的事情。改革開放以來,反動精英控訴毛澤東時代所謂極權專製的一大罪狀,就是政府和單位幹預家庭,幹預個人的私生活,聲稱民主自由有一大原則,就是不能幹預家庭私生活,由此造成了中國曆史上國與家之間的第一次分離,漢語“國家”這個詞被完全被顛覆了。隻是中國老百姓深入骨血的東方文明基因的自發抵抗,以及中國左翼愛國力量對東方文明的誓死捍衛,中國才沒有分崩離析。但是道德倫理卻差不多被摧毀了。這就是當今中國遍地偽劣假冒,人人互相欺詐,曆史虛無主義和漢奸文化泛濫的最深厚根源。
或許有人會說,西方有《反家暴法》,不是挺好嗎?這個說法是因為不了解東西方家庭的作用不同。西方古代是莊園經濟,個人命運與莊園之間的關係更加密切,甚至超過與家庭之間的關係。一旦莊園征戰勝利,奴隸就會上升為自由民,自由民則會上升為貴族;相反,一旦莊園被消滅,一切又都會倒過來,貴族和自由民都有可能變成奴隸,奴隸的命運則更加悲慘。所以大家特別關心莊園的命運,這也是西方民族主義比較強烈的曆史根源。正是大家對莊園對社會的關係並不亞於對家庭關係,所以家庭成員之間必須平等相待,彼此之間沒有太大義務,同時也沒有什麽權利,因而不能忍受互相打罵,由此形成了家庭暴力這個概念。正是因為西方家庭內部各成員之間彼此權利義務十分單薄,為了維護人類的繁衍和健康成長,才不得不用各種法律來強製規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諸如對子女的撫養法、養育老人的贍養法、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法、不能互相大罵的反家暴法等一係列繁雜的法律。
而中國是小農經濟,一家一戶一個生產單位,個人命運完全取決於家庭經營的那塊土地,與社會是否繁榮發展沒有直接關係。隻要家庭六畜興旺收成好,哪怕國家經濟再糟糕,也能過上小康生活;相反,如果家庭莊稼歉收甚至絕收,國家經濟發展再繁榮,也難免要去沿街乞討。這就決定了個人和家庭之間的血肉聯係。況且,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小社會,具有繁衍、生產、教育、科研、文明傳承、道德規範等所有社會管理功能,因而產生了西方所沒有的家法。這種家法在豪門大戶是有明文規定的條律細則,在百姓小戶人家,則是約定俗成的管教行為。這種管教的目的,是為了家庭成員的更好成長和家庭關係的更加親密和諧,與家庭暴力性質完全不同,所以在中國根本就沒有家庭暴力這個概念。至於彼此之間因為利益衝突互相毆打,那不是家庭暴力,而是社會犯罪。有刑法管著就夠了,沒有必要再畫蛇添足搞一部《反家暴法》。犯罪不應該分家庭內外。
由此可見,用《反家暴法》來取代中國傳經的從宏觀到微觀的一整套家庭約束方式,完全是在把中國推向毀滅。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存在的倫理基礎一旦被摧毀,那麽這個國家和民族的滅亡也就不可挽回了。希望人大常委會能夠及時廢止這個法律,並以此為戒,全麵清理30多年來一係列東施效顰的西方法律,以中國曆史上龐大的法律體係為基礎,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下,按照符合人民利益的根本原則,根據世界一體化發展的曆史要求,重建對人類社會具有引導作用中國法律體係。這是中華民族擺脫危機,避免災難,走向複興的必由之路。
中國在通向深淵的道路上,走的已經太遠了,該回頭了,再不回頭,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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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