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看立法權在誰手裏,否則法治沒有意義

舉個小例子,那天在城頭才看到一個新聞,大老婆把小三兒潑硫酸了。很多人在留言說中國法律真不公平啊,男人離婚啥代價都不付,女人什麽也得不到,想不通,就隻有去對小三兒潑硫酸了。

沒有法治嗎?有,婚姻法擺在那裏的。有用嗎?保護得了婦女兒童嗎?顯然保護不了。 讓男人去立婚姻法,對女人來說,其實意義不大。

同樣的道理,如果立法權不在占大多數人的階級手裏,立出來的法,有什麽用。 事實上,現在中國就有法律,但不保護民工,不保護弱勢,等於0。

習大大搞的法治,一定會是老毛理解的法治。我們可以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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