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的父母退休後,在美國加州有十多年了,搞到SSI,子女新澤西州,離開父母要乘飛機6個小時,子女與父母不能住在一起,父母住在加州的“老年公寓”裏,他們在北京都有房子,和退休金的,從美國回國去探親,隻能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要失去 SSI 的享受,。。。。。。。。這移民,不說中文,不會說英glish,天天待在老年公寓裏就是等三頓飯,算是家庭團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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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I申請:
1. 申領人在1996年8月20日前領有 SSI ,可以繼續領取;
2.申領人是美國公民 ;
3. 申領人是難民(包括美亞混血兒丶古巴和海地逃亡入境者)丶政治庇護者丶遣送出境令獲得暫緩執行而時間未超過七年者(如果超過七年而仍然具有此一身份,應當申請 CAPI )。
4.申領人是現役或退役美國軍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在美軍指揮下服役的菲律賓人包括在內)丶其配偶或孩子(18歲以下未婚,或20歲以下在學的學生)丶或其未再結婚的寡婦或鰥夫。
5. 申領人是合格移民且已工作過四十季(約相當於十年的時間)。申領人的工作季數可以加上配偶的工作季數累積計算,或者您可以加上父母在申領人十八歲以前的工 作累積計算。不過如果您在1996年8月22日以後才進入美國,申領人必須在進入五年之後才可以使用工作季數來申請。
申領人也必須符合收入限製及其他條件。如果您有擔保人,擔保人的收入及資產也可能要計入來決定您的收入資格(這叫做 Dee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