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都有上法庭申辯的權利

來源: 為你而狂 2014-07-15 14:57:5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1 bytes)
回答: 你這麽說,讓我跟到很意外。史迷2014-07-15 13:37:30

至於對與否,法官或陪審定奪。

介紹上庭,甚或狡辯經驗都是無可厚非。置頂也是無可厚非。

就讓它過去了。

所有跟帖: 

不能就讓它過去了, 最重要的他還沒有寫完呢, -我胡說八道- 給 我胡說八道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6/2014 postreply 06:22:48

這也是我支持作者的原因之一。:。) -biglow- 給 biglow 發送悄悄話 biglow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16/2014 postreply 08:51:28

俺懷疑他有勇氣寫下去 -MoonRiverMe- 給 MoonRiverMe 發送悄悄話 (60 bytes) () 07/16/2014 postreply 09: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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