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壇子不置頂與修車和介紹車無關的文章” 這個不是我的主張,也不是我的實踐。跟車有關的帖子都可以被置頂,隻不過這幾年達到置頂水平的帖子多以修車為主,少數是介紹車的,更少有駕車遊的。
第二,你如何知道就是利用警察的疏忽鑽空子?你在場?最早創立法律的猶太人就有這個規定,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在互不串供的條件下做出相同的證言,才能定罪。而現在的情形是什麽?警察開票是不是一個人?到了法庭是不是警察一人上庭(單一證人)基本拿單的人就輸了?上庭尚且如此,你又如何保證警察不是濫用職權,隨意開票?
至於其他的,我倒覺得作者是在吹大牛。超速十六邁,在高速上follow traffic是很容易的。警燈閃了10分鍾,別說10分鍾,1分鍾人都受不了,那燈實在是太刺眼了。他說十分鍾,就真的是十分鍾?
沒錯,我置頂這個貼,就是肯定作者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美國任何一個州的交規小冊子裏都說明駕車者有這個權利,目的就是為了保證政府不濫用權力。這就是我要維護的正義性,公正性。
這個壇子不置頂與修車和介紹車無關的文章?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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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啊,你到精華區看看這一年置頂的文章,好嗎?
-史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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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14 postreply
15: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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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的要點我已經說明了
-bi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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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14 postreply
15: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