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很難,應該讓你的保險公司去和對方討價還價。你就準備自付750塊好了,反正這是最差的情況。
也許你的保險公司有點差勁。你能做的是和你的保險公司說明情況,據理力爭讓他們去和對方保險公司鬥,但是很難做到對方負全責,因為對方並不是從你的正後方撞上你,屬於並道過程中的事故,一般是都有責任。
其實你當時最好的處理方法可能是記下對方車牌,打電話報警說有肇事逃逸,對方會處在劣勢。
現在很可能最後就是各人負擔各人的車,基本上來說你的自付額是少不了的,這跟你以前付給他們多少保險費沒關係。
出過一次車禍以後就有經驗了,最多完事後換保險公司出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