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誤會了。假如你的車沒打火,別人用了你的電瓶一次,

你自己再用一次(因為你總要打著車再走),影響屬於雞毛蒜皮。假如你的車本來已經著的,則連雞毛蒜皮都沒有。賣電瓶的標準按月計算(比如60個月壽命),而不是按次數計算,哪怕你隻打火用了1千次還是2萬次。

所有跟帖: 

老大,你又是電瓶,我care的不是電瓶 -Sprinple- 給 Sprinple 發送悄悄話 (72 bytes) () 07/07/2011 postreply 01:18:4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