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誤會了。假如你的車沒打火,別人用了你的電瓶一次,

來源: 2011-07-07 00:10:4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自己再用一次(因為你總要打著車再走),影響屬於雞毛蒜皮。假如你的車本來已經著的,則連雞毛蒜皮都沒有。賣電瓶的標準按月計算(比如60個月壽命),而不是按次數計算,哪怕你隻打火用了1千次還是2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