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也看了下麵那位女士的關於朋友開15年老本田載她及孩子然後撞車的帖子

說白了這兩位女士其實不是真正的朋友,就是‘蠅頭朋友’,為些蠅頭小利而交往在一起的。跟男人的那種‘酒肉朋友’的說法比較類似。

俺說這個蠅頭小利不是指撞車後的修理費,那可是大筆。俺是說:本來各自有家有小孩,就不應該為省一輛車而搭便車。如果單身還行,搭了就算了,還帶著兩個孩子去搭別人的便車,俺從來沒有聽過。就算家比較近也不合適。(因為自家小孩跟別家小孩年齡不一定一樣,car seat都不一定一樣)

而且,如果聚會後兩家各自的schedule不一樣,很麻煩的。比如俺有幾個朋友也住很近,但是俺們共同去參加什麽爬梯,從來不搭便車,因為都是拖家帶口的,然後俺一般聚會後都不是直接回家,而是要去購物,所以根本就不會想要圖那個蠅頭小利。

所以象那兩位女士那種,本來就不算朋友,也談不上斷交不斷交。酒肉朋友,酒肉之後,就散了。蠅頭朋友,為點蠅頭小利而散,也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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