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倒黴, 下午帶著父母和孩子出門玩, 回來走錯了路,繞到downtown, 很多單行道,我也開得很慢,到了一個大路口是綠燈, 綠燈前有一個鐵路軌道, 我都開得很慢, 而且沒看到有任何人穿越馬路, 可剛過了綠燈, 一個警察就把我給攔下了,問他為什麽, 他說,有人背著小孩推著小車過馬路我沒有讓路,我說我真得沒看見有人過馬路,而且前方是綠燈,怎麽會有人推著小孩故意橫穿馬路,他說那個crosswalk是在鐵道前。 我真是覺得被願望,而且我爸就坐我旁邊, 他也確認當時並沒有人在過馬路。警察給開了單子, 要求去法庭。我記錄一直很好, 這去法庭意味著什麽呢?我可以讓我父母作證嗎?先謝了!
要上庭,怎麽辦?
所有跟帖:
•
回複:要上庭,怎麽辦?
-xc70-
♂
(379 bytes)
()
09/18/2010 postreply
19:44:39
•
回複:回複:要上庭,怎麽辦?
-ymc-
♀
(142 bytes)
()
09/18/2010 postreply
19:53:39
•
回複:回複:回複:要上庭,怎麽辦?
-xc70-
♂
(30 bytes)
()
09/18/2010 postreply
20:06:02
•
警察給的單子不是去直接法庭,你不能等通知,要自己主動去
-滿地找牙-
♂
(832 bytes)
()
09/18/2010 postreply
20:42:33
•
在Boston地區這種情況好像要罰400刀
-愛聽鳥-
♀
(0 bytes)
()
09/19/2010 postreply
17: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