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成年人在社會裏都有自己謀生的方式,有打工的,有做生意的,五花八門,三教九流。但都要與人打交道,不可以我行我素。都要顧及他人的感受和利益。如何處理好人際關係,是每個成年人必須學會的一門功課,處理得當,上下級關係融洽,顧客滿意,回頭客就增多;反之則有許多不如意的事,甚至失敗的挫折。
下班後,每個成年人又都有自己的業餘生活,與家人團聚,與友人喝茶,吃飯,也都要與人打交道。其處理人情世故,與自己做生意,上班的道理相似,隻不過沒有那麽多的功利性質,不可以以賺錢虧本之類金錢的計量方式去計較。
信仰呢,這是屬於自己個人隱私的事。有神論者,他可以與自己心中的那位神去交流,無神論者也要與自己強大的內心去交流。人都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任何神的自由。不需要與人打交道,不需要處理好人際關係,不需要顧及人與人之間的互動。
請允許我作為基督徒,以約翰福音第2章第13節到16節的故事來做個分析。耶穌是極其痛恨把信仰與生意混為一談的人,他在耶路撒冷殿裏趕走了賣牛羊鴿子的,還有兌換銀錢的人。耶穌並不是純粹地反對一切做生意的人,他反對的是在追求自己個人信仰,這是與神交流的時候,卻想到與旁邊的人做生意賺錢。
我完全讚同這個觀點和做法,同時也認為在做生意的時候,在職場工作的時候,就好好地處理好與同事,與顧客彼此間的人際關係,讓周圍的人看到你的為人處事,你的好行為,也許人家才會願意聽你在適當的時候,把你自己的信仰分享給他們。如果你自己在處理人,處理事情上都處理不當,貪小便宜,損人利己,甚至損人也不利己,說一套做一套,還信誓旦旦地自稱自己是信仰什麽什麽的,這簡直就是褻瀆神靈,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我認為,信仰與生活和生意必須區別開來,在敬拜上帝的時候就好好地享受與神,美好的交通時光,不要想到做生意,做買賣的事。在做生意的時候,做買賣的時候就好好地做生意,好好地做事,這也是一種德行,才可以歸榮耀於上帝。
我很欣賞約翰.衛斯理的一句名言,“盡力賺錢,盡量省錢,竟能捐錢。”
在生意上,“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努力服務好顧客,滿足顧客的需要,甚至超越顧客的需求,盡力地賺到錢。
在生活中,盡量節約錢,花必須的錢,省下不必要的開支,有些東西是你要的,卻不是必須的。比如說麵包是我們生活的必需品,但是買那些極貴的麵包,隻是因為這些麵包是名牌,因為它們是放在高檔的商場裏。這就有一點浪費錢財的嫌疑了。
在信仰方麵,盡自己的財力,把錢交到教會裏,讓教會這個組織,可以安排,照顧一些有需要的弟兄姐妹,甚至非教會的需要人群,這也是一個值得效仿的榜樣。
簡而言之, 信仰,生活和生意既各自獨立,又互相依賴,互相影響,互相作用。最重要的是有個堅定的信仰,這樣才能綱舉而目張。然後,我們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析自己當下處在什麽環境,處在什麽樣的情況,做出適當的選擇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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