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所引的數據是有道理的,但是方法有錯誤,結論不令人信服。
(1)文章的化療結果是從臨床試驗數據得出的。樣本是所有的臨床試驗藥(其中90%沒有療效而沒有批準)。如果隻看已經批準廣泛應用的藥,總的貢獻應該是臨床試驗的10倍!
(2)從臨床試驗未被批準應用的藥就得出整個化療的結論是以偏概全, 完全錯誤的。
(3)有些癌症的化療臨床試驗效果好(1998年 >40% 5年存活率),那麽化療就成為標準療法。反之亦然(見各種癌症試驗藥有效性結果) 。注意數據來自試驗藥數據庫,範圍包括所有試驗藥,其中90%沒有被批準而不能在臨床試驗外使用。
(4)另外文章隻看5年生存率,那麽化療對1,2,3,4,4.5年的生存率貢獻算不算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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