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般工薪階層,我覺得晚期癌症不值得,治療加生活費用,起碼得準備一百萬美元。我朋友在Anderson做的手術,還有質子等各種治療,保險公司報了大概2、3百萬(3年期間的總花費),他自己也花了差不多50萬美元,國內來美治療,口袋不深真治不起。
GG好,癌症初期值得來美治療,兩邊差別比較大,主要在藥物上,但晚期在哪裏都差不多。
所有跟帖:
• 非常同意一定要口袋深。我是覺得樓主既然問了,應該是有這個資源 -GoGym- ♀ (42 bytes) () 09/09/2024 postreply 13:17:50
• 且她這癌症原IIIC期,經治療後又再複發的,治療難度倍增。。。 -pickshell- ♀ (330 bytes) () 09/09/2024 postreply 14:32:57